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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理
辅导员(即班主任)是班级和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纽带、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辅导员肩负着全面管理各系学生的学习、思想、在校生活状况的责任。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工作管理,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一、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1. 做好本班学生日常的思想教育。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校风、校纪的教育。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接触和交流,注意培养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和优良学风、班风。
2. 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行为管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学生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作风。做好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及时登录高职学生《学籍卡》,负责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各类评优工作,配合学生处做好班级学生困难补助推荐工作。
3. 抓好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听课、出勤、作业完成、学习成绩)情况反映。注意总结推广优秀学生的学习经验,帮助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4. 做好班级学生班干部与团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指导及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并参加班团干部会议,指导班委、团支委干部写好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督促班级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指导帮助学生管理自己。
5. 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每周三下午组织召开一次班级德育课,讨论、讲评、以及解决班级有关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方面问题,及时表扬先进,对违纪的同学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把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了解班级情况,布置工作。
6. 经常深入班级、宿舍等,全面熟悉和掌握本班级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典型和倾向性问题。每周至少4天进校,全面开展班级工作。每周至少要深入宿舍2次。每天上午、下午至少到班级1次,了解学生上课出勤、纪律情况。
7. 协助教学部门实施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本班学生的各项考勤工作,经常督促了解班级学生出勤、纪律。
8. 配合学校、各系及相关管理部门实施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准时参加每周定期的辅导员例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和汇报班级工作,并向各系学管部门提出改进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 辅导员要帮助学生熟悉《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学生手册》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和讨论,并在工作中反复强调遵守《学生手册》的重要性,使他们在生活中贯彻这些守则,使这些守则成为全班和每个学生的日常行为标准,培养学生对本院、本班的集体荣誉感。正确评价学生的表现,肯定他们的优点,帮助他们缺点,特别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10.做好每学期开学和放假的各项工作。抓好学生入学教育,帮助学生逐步熟悉所学专业。毕业班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毕业教育工作,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协助就业指导办公室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1.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每月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互相交流,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12.关心学生的智能发展,指导学生总结交流、学习经验,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注意发现学习上有突出成绩和特别困难的学生,及时向各系的学管部门提出因材施教的建议。
13.组织学生参加动手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协助各系实训室、驾驶员培训车队做好相关工作。
14.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系部举办的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团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指导班级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和各类兴趣小组;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5. 完成学校、其他科室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 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1. 服从学生处和各系学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辅导员每周至少4天到校,有事向各系学管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不请假),病假办理手续时应具相关证明(或后补),请假前后安排好班级工作。
2. 各专业系辅导员的考勤由各专业系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3. 辅导员工作与各系学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要求在辅导员例会中向各系学管负责人汇报自己的班级情况,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4. 每学期开学初要明确指定班干部对学生出勤率(上课、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广播操(晨运)、眼保健操、夜自修、劳动、军训和规定参加的活动列入考勤范围)、上课纪律、开会纪律、劳动表现、劳动质量以及对公物保管等情况进行细致登记,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辅导员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末及时制定辅导员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要求开学后第二周和结束前第二周内上报各系学管部门。每月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手册》,并于每月25号之前交于各系学管部门。
6. 工作积极主动,讲求时效。严格履行职责,树立全局观念,搞好团结协作,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失职。
六、 辅导员的工作业绩考核
1.由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同时建立辅导员工作档案。具体考核标准由各系公布,学生处备案。
2. 日常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实行量化考核方式。月度考核按照《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辅导员工作业绩月度考核登记表》每月考核一次;学期考核按照《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登记表》每学期考核一次。
3. 辅导员学期考核首先由辅导员写出书面小结,其次由各系学管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由辅导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填写《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登记表》进行考核,学期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吉林省长春现代管理学校
二O一六年十月修订